二、答辩申请安排硕士研究生由各学院组织审核,博士研究生由研究生院组织审核。硕士研究生在指定时间内直接将答辩申请材料提交给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由学院研究生秘书进行答辩申请审核,不需至研究生院审核。学位申请书领取时间:11月14—15日(硕博士均由院系统一领取后发放给研究生)申请答辩时间:硕士:11月17日—18日(其中第一临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参见一临相关通知)博士:11月22日—23日9:00—12:00、14:00—17:00答辩时间:11月18日—12月4日申请学位递交材料时间:12月6日—8日9:00—12:00、14:00—17:00各学院分学位委员
盲审提交异议相关同学的注意事项根据研究生院相关要求和规定,第一临床医学院论文盲审意见处理办法前期已在学院网站公布,现做以下补充:有一个评审专家意见为“不同意答辩”者,如导师认为该论文达到学位水平,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的同学,学院组织专家组评审后,预计5月30日前电话通知复审结果,待复审结果通过后方可提交答辩申请,否则申请无效。附件打包下载第一临床医学院2017年5月20日
申请答辩所需提交材料1、全体申请答辩者需进行网上答辩申请。具体流程请见研究生院通知,今年研究生院采用系统生成授予学位名单,请务必根据研究生院要求维护个人信息。2、申请答辩前需打印一份审核材料目录表(请见附件表格)请所有同学根据表格中的各项内容自查申请答辩材料,有特殊情况的请如实填写,现场会根据原件和该目录审核。
一、盲审结果处理盲审结果及处理见附件1。盲审评阅意见请前往研究生处学位办自取。
四、硕士盲审意见处理办法根据研究生院相关要求和规定,现对第一临床医学院硕士论文盲审意见处理办法做以下补充:1、评审意见必须至少有一份为同意且另外一份为非不同意者(两个同意;一个同意另一个为修改后可申请答辩;一个同意另一个为修改一个月以上可申请答辩)可直接申请答辩。2、两个专家均为不同意答辩,不可以申请答辩。3、除以上四种情况的其他同学如导师认为论文仍需认真修改后再次送审的,不可申辩。如导师认为该论文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盲审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按照表格要求签字后,可按期提交答辩申请。第一临床医学院201
第一临床医学院2016/11/15
11月17日1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答辩申请地点:仙林校区B13-515办公室
一、答辩申请时间安排:11月17日1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申请答辩所需提交材料1、全体申请答辩者需进行网上答辩申请。具体流程请见研究生院通知,如不能完整填写相关信息者不能进行纸质材料审核。2、学位申请书工作时间均可在仙林B13-515统一领取(注意分为硕士、博士、同等学力三种,请领取时核对类型)。3、申请答辩前需打印一份审核材料目录表/uploads/上传/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答辩审核材料目录(同等学力)2016下半年.doc(参见附件)同等学力同学无培养计划,中期考核及学术活动登记本的要求,根据表格中的各项内容自查申请答辩材料,有特殊情况的请如实填写,现场会根据原件和该目录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