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层次及类型:国家举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证书种类:凡具有南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发给南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附则
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南开大学根据在各考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录取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南开大学在确定调档数量和录取分数线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考虑加分因素,只按实际高考分数(不含附加分)安排专业。第十二条如果当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咨询电话:022—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22-邮箱:jjjc@.cn南开大学网址:http://www..cn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cn
第一章学校基本情况第一条学校名称:南开大学。办学层次及类型:国家举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证书种类:凡具有南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发给南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第二条学校地址:学校法定住所地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第一条学校名称:南开大学。办学层次及类型:国家举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证书种类:凡具有南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发给南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
第一条学校名称:南开大学。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证书种类:凡具有南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发给南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
第一条学校名称:南开大学。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证书种类:凡具有南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发给南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
第一条学校名称:南开大学。办学层次及类型:国家举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证书种类:凡具有南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发给南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
第一条学校名称:南开大学。办学层次及类型:国家举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证书种类:凡具有南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发给南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
第一条学校名称:南开大学。办学层次及类型:国家举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证书种类:凡具有南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发给南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