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达4C1合格的普通类考生,以及取得全部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且等级为D级的科目不超过三门的艺术类考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文化基础免试:
(1)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为1A3C、4B及以上的考生;
(2)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
(3)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学科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4)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地市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5)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县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
(6)具有田径、球类(限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健美操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1.普通考生――文化联合测试文化联合测试的形式为笔试,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考试工作由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组织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在3月21日。考生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文化联合测试的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持双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文化联合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
(1)文化基础免试政策2014年及以前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有效成绩等级达4C1合格(不含2015年补考)以及艺术类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且等级为D的不超过三门(不含2015年补考)的考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文化基础免试:2014年及以前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有效成绩等级达4C1合格(不含2015年补考)以及艺术类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且等级为D的不超过三门(不含2015年补考)的考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
(1)参加文化联合测试考生的总成绩=文化联测成绩+奖励加分或特长生加试加分说明:学院将对考生语、数、外三门文化测试成绩等级折算为分数,其中A级95分、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
文化免试政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达4C1合格的普通类考生,以及取得全部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且等级为D级的科目不超过三门的艺术类考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文化基础免试:(1)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为1A3C、4B及以上的考生;(2)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3)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
(3)点击“打印准考证”按钮打印3月19日高职单招文化联测准考证。
文化基础免试政策2014年及以前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有效成绩等级达4C1合格(不含2015年补考)以及艺术类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且等级为D的不超过三门(不含2015年补考)的考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文化基础免试:①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②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
文化免试政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达4C1合格的普通类考生,以及取得全部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且等级为D级的科目不超过三门的艺术类考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文化基础免试:(1)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为1A3C、4B及以上的考生;(2)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3)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
2.文化基础免试考生――面试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符合文化基础免试条件的考生,可免于参加文化联合测试,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学院自行组织,考点设在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面试时间文化免试考生的面试时间安排在2016年4月10日下午13:00-17:00,请考生于4月10日上午12:00前到学院报到,领取面试准考证。(3)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综合素质面试
2.文化基础免试录取办法(1)文化基础免试招生计划包含在本简章公布的常规计划内。(2)面试成绩达72分以上者视为面试通过,面试不通过者,学院将不予录取。(3)面试通过考生单独排序、提前录取。录取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原则上每个专业录取的文化基础免试考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常规计划数的1/2。当面试成绩相同时,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指
1.文化免试政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达4C1合格的普通类考生,以及取得全部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且等级为D级的科目不超过三门的艺术类考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文化基础免试:(1)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为1A3C、4B及以上的考生;(2)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3)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