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个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具体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主要用于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退役复学学生、直招士官等,补偿学费或助学贷款按照每年高8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将在校三年或四年期间所交纳的学费或贷款补偿发放给学生。 特困毕业生求职补贴:主要用于山东省应届毕业生
(三)综合高中实验班收费标准按青岛市物价局规定执行,学杂费每生每学年为1600元。时间安排
2.缴费:根据鲁价费函【2009】87号文件,博士报考费为220元/人。报名费直接汇入我校交行账户。户名:青岛大学账号:开户行:交通银行青岛崂山支行。汇入时备注栏必须注明报考人姓名、报名号。缴费截止日期为1月10日。缴费收据将于现场确认时统一发放。
(三)报名费为每生220元。以上收费标准执行鲁价费函[2009]87号文件。
(三)报名费为每生220元。以上收费标准执行鲁价费函[2009]87号文件。
(三)报名费为每生220元,于2015年4月30日之前交纳。以上收费标准执行鲁价费函[2009]87号文件。
(三)报名费为每生220元。以上收费标准执行鲁价费函[2009]87号文件。
(三)报名费为每生220元,于2015年5月3日之前交纳。以上收费标准执行鲁价费函[2009]87号文件。
(三)报名费为每生220元。以上收费标准执行鲁价费函[2009]87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