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中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或方向):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5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20%+实践考核成绩(总分100分)×15%+专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1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
2.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各学院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考试,考试形式由学院根据学科需要,可采取闭卷或开卷的形式。复试答卷各学院要立卷存档3年。如有需要,学院可另行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除复试课程外,须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规定,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或拟调剂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我校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可采取闭卷或开卷的形式,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应及时通知考生。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笔试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分为复试科目笔试、政治理论笔试(会计硕士、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加试笔试。其中复试科目笔试、政治理论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为专项考核项目,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有条件的学院可另行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的专项考核。答案来源于:2019年新疆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各学院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考试,考试可采取闭卷或开卷的形式。复试答卷各学院要立卷存档3年。如有需要,学院可另行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除复试课程外,须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规定,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或拟调剂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可采取闭卷或开卷的形式,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应及时通知考生。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各招生院系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考试内容命题,由院系根据本院系复试工作安排自行组织笔试。条件许可的院系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①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笔试内容组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条件许可的院系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①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笔试内容组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条件许可的院系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①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各招生院系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考试内容命题,由院系根据本院系复试工作安排自行组织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条件许可的院系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1)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各招生院系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考试内容命题,由院系根据本院系复试工作安排自行组织笔试。条件许可的院系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①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笔试内容组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条件许可的院系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