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基础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2013年藏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2010级应届“9+3”毕业生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
学院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
2016年“9+3”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大纲
3.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形象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反应、专业知识,总分150分。
(1)考试形式:面试。
(2)考试内容:2月5日前在学院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面试要求。
(二)考试内容1.文化基础综合笔试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2013年藏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2010级应届“9+3”毕业生笔试考试大纲》命题。2.技能测试学院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2016年“9+3”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大纲3.专业面试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形象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反应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2013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二)招生专业:2016年“9+3”单独招生专业(三)招生计划:教育厅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75%单独下达。
(三)资格审查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招生在线公布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一)报考条件符合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2013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院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一)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藏区“9+3”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藏区“9+3”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学院藏区“9+3”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三)学院藏区“9+3”单
(一)考试方式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或专业面试(150分),总分300分。(注:专业面试仅面向“招生计划表”中已标注“须参加专业面试”的专业,参加专业面试则无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邮政编码:611130咨询电话:028-(传真:)监督电话:028-咨询QQ:学院招生在线:http://zsjyc..cn联系部门: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邮政编码:611130咨询电话:0
(一)考试成绩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专业面试成绩。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专业面试成绩。
其他事宜(一)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愿意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于4月12日前到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二)已录取进入学院学习的藏区“9+3”学生,不再享受藏区“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准文件执行。(三)考生录取后,不得退档,不得转校,不得变更专业。(四)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为准
实施原则2016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采取“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核、单独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