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录取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统考及录取;2.不得调换专业;3.不得转入其他学校;4.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为准;5.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生注册和复查(一)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2013年8月下旬(详见录取通知书)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新生报名缴费、注册和复查(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缴纳学杂费,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四十条新生注册和复查1.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缴费。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新生注册和复查(一)经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须按我院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校注册。逾期未到校注册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注册和复查(一)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2014年8月30日-8月31日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新生注册和复查(责任部门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部)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新生注册和复查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新生注册和复查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新生注册和复查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