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1)招生录取小组: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学院单独招生方案制定、宣传、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信息发布、专业计划协调、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2)考试测试小组:负责按国家考试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招生考试工作,包括单独招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面试、技能测试。负责组织命题、制卷、考场设置、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技能测试、阅卷评分、成绩汇总等工作。
(3)安全保卫小组:按照国家考试安全保卫标准和要求,全程负责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试卷保管、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秩序维护、安全保卫工作。同时负责协调辖区公安部门参与考试安保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网上报名系统的维护;安排协调报到和考试现场的整体宣传布置、现场秩序引导和维持;负责水、电、食堂、医疗、住宿协调等后勤保障工作。
(5)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纪检、监督,保证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一)3月25日,学院在成都火车北站、火车东站、地铁2号线犀浦站设立考生接待站,早8点至晚16点有专人或专车接送报考我院考生及家长。
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大道2000号邮政编码:611743咨询电话:028-、、、咨询QQ群:传真:028-纪检监督电话:028-、学院网址:http://www.联系部门: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大道2000号邮政编码:611743咨询
2、考生成绩:(1)普高类考生:由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2)中职类考生:由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其他事宜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也不能转入其他高校。2、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进行计划调整。3、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时执行。4、考生来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组织保证(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省招考委的指导与监督。(二)学院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录取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单独招生工作的实施,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单独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录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单独招生录取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纪检监察小组: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监审处处长为副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单独
报名资格审查1、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将核准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http://www.)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2、考生须于2016年3月25日来学院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1)《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相关证明
招生范围:四川省。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已参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3、身体健康。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报名方式1、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通过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日期
组织保证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3、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招生录取小组、考试测试小组、安全保卫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日常工作。
组织保证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2、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3、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1)招生录取小组: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学院单独招生方案制定、宣传、报名、考生信息核准
组织保证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3、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1)招生录取小组: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学院单独招生方案制定、宣传、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