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考生注意:以下公布的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及专业要求等,请以《招生考试报2016年招生计划合订本》公布的为准。院校录取规则和相关要求请查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汇编》。
1.招生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中药学、药学、康复治疗技术等13个专业。
2.招生区域:学校面向四川、山西、内蒙古、湖北、福建、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湖南、江西等省1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
3.招生类别、招生数量: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公布的信息为准。
1.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的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
2.学校调阅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以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向学校的投档比例为准)。
3.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考生类别(文史类、理工类)分别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如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学校执行国家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5.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鉴于医药卫生类各专业的特殊性,凡是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考生将不予录取。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四川 | 山 西 | 内 蒙 古 | 福 建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重 庆 | 贵 州 | 云 南 | 西 藏 | 陕 西 | 甘 肃 | 青 海 | 宁 夏 | 新 疆 | 湖│ 北| | 湖 南 | 江 西 |
| 1050 | 15 | 10 | 10 | 10 | 15| | 15 | 30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0 | 10 | |||
| 临床医学 | 理工 | 214 | 3 | 3 | ||||||||||||||||
| 口腔医学 | 理工 | 60 | ||||||||||||||||||
| 预防医学 | 理工 | 52 | ||||||||||||||||||
| 针灸推拿 | 文史 | 96 | 6 | 4 | ||||||||||||||||
| 理工 | 60 | 4 | ||||||||||||||||||
| 中医骨伤 | 文史 | 28 | 2 | 3 | ||||||||||||||||
| 理工 | 27 | 3 | ||||||||||||||||||
| 中医学 | 文史 | g1 | 3 | 3 | 3 | |||||||||||||||
| 理工 | 56 | 3 | 3 | 3 | ||||||||||||||||
| 护理 | 文史 | 69 | 3 | 2 | 3 | 3 | 3 | 3 | ||||||||||||
| 理工 | 30 | 3 | 3 | |||||||||||||||||
| 助产 | 文史 | 35 | ||||||||||||||||||
| 理工 | 35 | |||||||||||||||||||
| 医学影像技术 | 理工 | 25 | ||||||||||||||||||
| 医学检验技术 | 理工 | 25 | ||||||||||||||||||
| 药学 | 理工 | 40 | ||||||||||||||||||
| 中药学 | 理工 | 54 | ||||||||||||||||||
| 康复治疗技术 | 文史 | 17 | ||||||||||||||||||
| 理工 | 17 |

1.征集志愿对象 本次征集志愿对象为专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征集志愿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征集志愿对象和办法 1.征集志愿对象 本次征集志愿对象为专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征集志愿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2.征集办法 考生多可填报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

征集志愿的专业及名额 本次征集志愿的专业为专科第一批未完成计划的部分。文科:5146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1604针灸推拿306中医骨伤508公共卫生管理8理科:5146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710中药1611中药制药技术11

08公共卫生管理8理科:5146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7

2.征集办法 考生多可填报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供学校审录。

征集志愿时间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7日08:00—16:00。拟选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及时查阅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征集志愿网址http://zj.,或使用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填报征集志愿的专业志愿(如遇网络不通,考生应及时到县、市、区招考办或

1.征集志愿对象本次征集志愿对象为专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征集志愿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2.征集办法考生多可填报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供学校审录。

征集志愿对象和办法1.征集志愿对象本次征集志愿对象为专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征集志愿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2.征集办法考生多可填报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

征集志愿的专业及名额请考生注意:以下公布的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及专业要求等,请以《招生考试报2016年招生计划合订本》公布的为准。院校录取规则和相关要求请查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