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总则为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和备案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4号)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山东财经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山东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山东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学校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

2022年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2019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有关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结合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第三条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交通学院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第三条山东交通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第一章总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7年招生实际情况制定该章程。2017年学校各项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执行。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山东财经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山东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山东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