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录取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2.体检参加复试的考生自行到所在省区市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复试时将体检报告交国家行政学院研招办,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联系单位:山东行政学院研究生部地址:济南市燕子山东路一号邮政编码:250014联系电话:0531--88513279网址:http://www.欢迎报考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山东行政学院研究生部2016年9月12日地址:济南市燕子山东路一号邮政编码:250014联系电话:0531--88513279网址:http://www.欢迎报考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山东行政学院研究生部2016年9月12日地址:济南市燕子山东路一号邮政编码:250014联系电话

三、招生类别:定向就业生。考生须为在职人员,在学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

(六)如教育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五)招生信息一律在网上发布,请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及时查看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招生网。

八、学制及学习方式学制:3年。学习方式:分段集中授课。授课地点:山东行政学院。

(二)初试地点由考生所在报考点指定。

(三)初试考试大纲及命题全国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编制和命题工作由教育部统一组织。

(一)初试科目及时间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时间:2016年12月24日8:30——11:30。科目:英语二;时间:2016年12月24日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