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有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2、填写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一定确保准确、有效,从报名到录取结束(即从2015年10月初~2016年7月底)。

二、考试科目(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医学门类初试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专业基础综合。理学门类的生物学下设的各二级学科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和专业基础课。(二)本招生目录中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包括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护理综合、医学生物综合。目录中所列政治理论、外国语、西医综合及中医综合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其余为学校自命题考题科目。1、西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和外科学五门课程。2、中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

五、其它(一)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并由本人亲自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无论招生培养工作进行到任一环节,都将被取消资格。(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否则不予录取。(三)不破格复试考生。(四)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考生复试时须测试临床技能。(五)研究生各专业终接收推免生人数及招生咨询请登录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相关文件通知,请考生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新招生信息。联系电话0311-86266422。(六)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考生自负。1、考生网报在填报有研究方向的专业时,必须注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1.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可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的五年制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临床医学类别下的对应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口腔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药学本科毕业生可报考对应学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2.专接本考生本科必须为3年制且专科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可报考相应的专业学位研究生。3.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本科生不得违反协议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一、招生计划我校2016年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92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18名。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型。

二、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二)报考我校考生应是普通本科应届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毕业证书)或毕业生。(三)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攻读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的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的五年制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临床医学类别下的对应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考体育硕士中的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社会体育指导专业领域和新闻与传播硕士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

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

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

三、报考条件(一)学术型研究生:相关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二)专业学位研究生:1.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可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的五年制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临床医学类别下的对应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口腔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药学本科毕业生可报考对应学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2.专接本考生本科必须为3年制且专科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可报考相应的专业学位研究生。3.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本科生不得违反协议报考,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