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我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二条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实施“综合评价录取”的省市除外)。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高一项加分,且高不超过20分。
第十四条我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综合评价录取”按照综合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英语。
第十五条我校致远荣誉计划理科方向所属专业(数学班、物理学班、生命科学班、化学班、计算机科学班、生物医学科学班)在新生中进行招生,学生录取后学籍由原专业转入致远荣誉计划相关专业。
第十六条我校实行按院(类)招生学院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一般在进校一年左右,根据本人志愿、学习成绩、高考成绩及学校有关规定,在所在院(类)范围内再选择专业方向。
第十七条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工科试验班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生命与环境交叉平台)、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以及医学院列入提前批招生的各专业(护理学、预防医学、医学技术类),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考生(国家专项批次除外)。
第十八条我校在江苏省录取时,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思源计划)、国防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艺术类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生计划。
第二十条我校全部专业除国防定向生外,均无男女比例要求。高考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学生入校后,除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日语、德语、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等专业外,全部学习英语。
第二十一条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我校为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招收和培养国防定向生。其录取办法按《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我校医学院在录取中的特殊要求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对各省(区、市)高考成绩前三十名的优秀学生,进校后一个月内可在全校范围内按文理科重新选择专业或学院(不包括致远学院)。对进入实行按院(类)招生的有关学院的考生,在专业分流时满足其专业志愿。
第二十七条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1、学费
①建筑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医学技术类各专业:人民币6,500元/人·年。
②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继续实行按学分收费试点。大类培养阶段均按人民币130元/学分标准收费,每学年约50个学分左右。
专业分流后收费标准:
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等专业,人民币6,500元/人·年;其它专业人民币5,000元/人·年;其中软件工程专业从三年级起400元/学分,每学年约40个学分。
③视觉传达设计、临床医学(法语班)专业:人民币10,000元/人·年。
④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50,000元/人·年。
⑤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45,000元/人·年。
⑥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拟定19,500元/人·年(以物价部门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⑦其他所有专业:人民币5,000元/人·年。
2、住宿费为人民币1,200元/人·年。
第二十八条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按《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承诺:决不让任何一位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三十条咨询和联系
我校各院系及专业详情,可阅览学校主页http://www.***.cn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邮编:200240
咨询热线:(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http://zsb.***.cn
电子信箱:zsb@***.cn
官方微信:
微信名:上交大
微信公众号:apply_SJTU
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重庆南路校区):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
邮编:200025
电话:(021)63846590—776118、776172
传真:(021)63853238
网址:http://ygzs.***.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1)34206217
附则
第三十一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的应届台湾高中毕业生;
2.参加2022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学测考试科目符合我校报考专业要求,且各科成绩均达顶标级,其中申请我校理工经管及医科类专业学测考试科目须包含语文、数学A、英文、自然四门考试科目,文科类专业学测考试科目须包含语文、数学(A或B)、英文、社会或自然四门考试科目。
台湾地区本科生的学费与内地学生相同;学生原则上与内地学生住在一起,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与内地学生相同,全校所有学生宿舍均已配装冷暖两用空调。
1.被录取的台湾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届时参考《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新生入学手册》。
2.被我校录取后,如果学生在入学前面临兵役问题,可以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限长为一年。相关手续在开学报到两周内办理好即可。若学生本人不能亲自来上海交通大学办理手续,可以委托家长代办,但家长要提供学生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影印本。
如果学生在大二以后面临兵役问题,可以参照《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学”。
3.台湾地区本科生的管理遵照我校大学生相关管理规定,学校将尽力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以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1.考生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请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https://www.***.cn/z/tw/)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31日。凡报名我校的考生,即视为同意本校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等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签字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申请材料(原件扫描件)含:
(1)《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所在高中学生证;
(4)台湾地区2022年度“学测”成绩单(含报名序号或应试号码)(须加盖中学公章或经大学考试中心确认);
(5)推荐信;
(6)《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内下载);
(7)《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报名系统内下载);
(8)获奖证书或有关申请者经历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选拔程序
我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获面试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我校预计于4月下旬采用远程线上面试形式进行校测,具体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3.录取
我校将根据申请者的“学测”成绩及面试情况,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经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后,将预录取的台湾本科生名单上传至系统,考生须于5月15日至5月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并进行录取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预录取确认后如有剩余招生计划,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志愿征集。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200240)
主页:http://www.sjtu.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楼B楼333室(200240)
热线电话:86-21-34200000
传真:86-21-34207255
Email:zsb@sjtu.edu.cn
招生网:http://admissions.sjtu.edu.cn
申请者可以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三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 招生专业目录详见《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招收台湾地区本科生专业一览表》(附件1)。
终录取人数将视申请者人数和水平确定。
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报名,在注册时选择“台湾本科生”类别。报名3月9日开始,4月2日截止。请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签字盖章确认后扫描上传,并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以邮政快递方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书面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9日17时,以上海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凡报名我校“台湾本科生”的台湾考生,即视为同意本校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等信息,并提供考生本人签字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附件2)。
请确保报名材料打印质量,其中申请表要求黑白打印,保证二维码清晰可辨。申请材料请使用A4纸,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和封底。初中及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申请材料含:
(1)上海交通大学台湾地区学生申请表;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影印本(请注意证件的有效期)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影印本;
(3)台湾地区2021年度“学测”成绩单影印本(含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必须加盖中学公章或经大学考试中心确认);
(4)推荐信;
(5)《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原件;
(6)获奖证书或有关申请者经历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影印本。

招生计划和专业2014年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级教育考试院编印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我校大部分学院继续实行按院(类)招生,同一学院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一般在进校一年左右,根据本人志愿、学习成绩、高考成绩及学校有关规定,在所在学院(类)范围内再选择专业方向。2014年我校继续为解放军总装备部招收和培养国防定向生,招生计划为90名。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我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二条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实施“综合评价录取”的省市除外)。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

第十一条我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我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专业组)在上海、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第十二条 我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第十三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实施“综合评价录取”的省市除外)。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条我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

3)服从专业调剂后,会不会被调剂到贵校在上海招生计划专业目录上面没有的专业里面去?答:不会,我们在上海只招收专业目录上有的专业。答:不会,我们在上海只招收专业目录上有的专业。

一、招生计划我校每年公布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目录及招生人数,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终确认录取信息为准。工程管理(MEM)、工商管理(MBA)和公共管理(MPA)硕士专业学位及全部非全日制硕士学位不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选择我校2022年拟招生20人申请者可以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招生专业目录及学测科目要求等详见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招收台湾地区本科生专业一览表附件1答案来源于2022年上海交通大学台湾地区本科生招生简章

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十一条我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第十二条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实施“综合评价录取”的省市除外)。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第十三条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