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责任人、密码等信息);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名称、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进入“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网上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在申请表上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并完成提交。报名纸质材料无需邮寄,但必须保留备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中午12时。
中学应将《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外语类保送生中学推荐汇总表》传真至021-34207255,并于2021年12月29日17时前(以上海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以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至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考生申请材料及中学推荐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认定资格的,取消相应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1.被录取的台湾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届时参考《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新生入学手册》。
2.被我校录取后,如果学生在入学前面临兵役问题,可以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限长为一年。相关手续在开学报到两周内办理好即可。若学生本人不能亲自来上海交通大学办理手续,可以委托家长代办,但家长要提供学生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影印本。
如果学生在大二以后面临兵役问题,可以参照《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学”。
3.台湾地区本科生的管理遵照我校大学生相关管理规定,学校将尽力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以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1.初审:
我校根据申请材料和中学推荐意见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我校审核通过后,可给予初审优秀:
(1)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或物理学科省级赛区一等奖的优秀学生;
(2)我校委托符合教育部规定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部分外国语中学校长推荐的“直推生”(直推生所在中学须在校内显着位置公示直推方案及直推学生名单)。
初审结果预计于2021年12月31日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优秀、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22年1月4日中午12时前完成在线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学校测试(以下简称“校测”):
保送生校测由笔试、法语专业学习能力评估和面试组成。
笔试:由数学、外语构成。数学必考,外语笔试语种由考生在英语、日语(只能报考日语专业)、德语(只能报考德语专业)、法语(只能报考法语专业)中选择一门。初审优秀的考生可免于笔试。笔试设置合格线,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可进入次日面试,笔试入围结果将于笔试当晚在报名系统内发布。
法语专业学习能力评估(简称学习能力评估):①普通直推生和省一考生,若填报法语专业,则须参加并通过学习能力评估,方有资格录取法语专业。评估结果不影响除法语外其他专业的录取。仅填报法语专业的学生若未参加或未通过学习能力评估,则取消面试资格。②法语直推生,若未参加或未通过学习能力评估,则取消面试资格。③笔试考生无需参加学习能力评估。
面试:由外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构成。
外语能力测试语种、笔试外语语种与报名系统中“选考语种”一致,由考生在报名时确定。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提出书面申请,并传真至021-34207255,申请须经我校批准方可参加其他语种(限英、日、德、法)外语能力测试。
时间地点:校测预计于2022年1月中旬在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考前,每位考生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随准考证下载)。如发现作弊者,取消该生在我校外语类保送生考试报名和录取资格,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3.认定:
1)我校依据校测成绩,发放保送入围资格,在考生回执确认后,认定保送生候选人名单。
2)认定结果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按照教育部规定公示无异议,方可生效。
根据上海市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我校保送生校测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遗失或不在有效期内,可携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需附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替代)
(2)准考证
(3)诚信考试承诺书
(4)“随申码”绿码、“行程卡”绿码
(5)首次入校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生须主动出示以上证件和材料,方可入校参加测试,家长不进校。如因不符合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将视为放弃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关于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考生应仔细阅读《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外语类保送生校测考生防疫注意事项公告》(见附件),并按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如因疫情变化可能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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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30 15:56
申报者权利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建议书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的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实施项目的相应能力。 2、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同一个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报或获取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应主动申明。 3、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内容真实的,且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要求申报单
申报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实施项目的相应能力。2、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同一个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报或获取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应主动申明。3、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内容真实的,且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4、要求申报单位在申报的研究内容相
申报者权利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建议书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的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申报要求1、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进行申报。2、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3、要求申报单位在申报的研究内容相关领域有较强的团队和技术基础。鼓励功能型平台、联盟组织产业链上下游联合申报;鼓励企业申报已在单位内部立项的项目。4、配套要求: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
申报者权利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建议书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的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申报方式1、本指南公开发布。可以通过“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库申报系统”(http://project./)网上填报项目建议书(见附件),并在线打印书面申报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申报材料,或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9:00,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6日16:30。科研院受理时间
其它说明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2)点击指南所对应的〔申报入口〕,进入“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申报页面:-〔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责任人、密码等信息);-〔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名称、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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