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参加一类科目高考,且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投档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30%,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占10%。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如下11门科目等第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各科成绩按A=100分、B=90分、C=80、D=60分折算。
3.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4.交大密西根学院、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生命与环境交叉平台),仅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方正式予以录取。录取工作在6月25日前完成。录取名单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进行公示。
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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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