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为基础,根据上线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学校复试分数线。
(一)复试分数线的确定1.以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为基础,根据上线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学校复试分数线。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1.2。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除上述第(一)条所列的八类材料外,还需提供由考生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各需1份,复印件一律为A4纸张大小,按以上顺序排列。
(一)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一)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一、考生需携带的材料(一)普通计划考生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加盖八学期注册章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5.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考核表(见附件2,须由填写单位装入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章);6.复试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7.其他能够反映相关学习情况、实践实务经历、综合素质及能力、个人特长等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研究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第(
一、考生需携带的材料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3.体检表(具体要求见附件2);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5.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6.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考核表(见附件3,须由填写单位装入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章);7.复试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8.其他能够反映相关学习情况、实践实务经历、综合素质及能力、个人特长等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研究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各需1份,复印件一律为A4纸张大
一、考生需携带的材料(一)学习(非定向)考生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3.体检表(具体要求见附件2);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5.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6.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考核表(见附件3,须由填写单位装入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章);7.复试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8.其他能够反映相关学习情况、实践实务经历、综合素质及能力、个人特长等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研究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不学习(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