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迁户自愿原则,新生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需“农转非”的,请持录取通知书在新生户口所在地办理有关手续。户口迁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区分局西大街派出所。
1.按照迁户自愿原则,新生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需“农转非”的,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新生户口所在地办理有关手续;户口迁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双岭派出所;
1.按照迁户自愿原则,新生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需“农转非”的,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新生户口所在地办理有关手续;户口迁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区分局西大街派出所;
1.按照迁户自愿原则,新生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需“农转非”的,请持录取通知书在新生户口所在地办理有关手续。 户口迁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双岭派出所。
户籍迁移、农转非的相关材料上交日期及地址:浦东校区:新生报到之日起30日内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交至学校保卫处(实验中心122室),办理身份证信息核查录入、农转非、户口迁移事项,详细办理流程与时间请关注校园网,请勿个人至保卫处办理。(上交过户口迁移证的同学必须在户籍办理有效期内自行去顾路派出所办理落户拍照事宜)松江校区:新生报到当天,办理个人户口迁移、农转非手续。另外,身份证信息核查录入、集体户
3、如需要迁户口的外省市新生,办理户口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迁移证上必须注明户口性质。(2)籍贯、出生地必须具体到市、县一级,如***省***市(县)。(3)若未办理过身份证的新生,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迁移证明上注明。(4)迁移证上“迁往地址”一栏内请填写我校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南路1408号”。
户口迁移办理流程:1、需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同学于9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学院,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1)新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迁移证。(迁移证须电子打印)。(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复印件须清晰)。(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学院填写《新生办理集体户口迁入人员汇总表》并收集齐相关材料,于10月10日前交至学生处,由学生处统一代办落户相关事
集体户口迁移1、迁入对象:自愿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外省市户籍新生。2、我校录取的外省市新生,户口可自愿选择迁或不迁(在沪借考的外地生源学生不予办理)。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凡不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可以不迁。如迁入学校,也可能出现家庭房屋拆迁补偿、土地权益丧失等问题,故请慎重考虑。如入学时不迁,在校期间将不能再迁移至学校,户口迁入校的中途也不可以回迁。3、如需要迁户口的外省市新生,办理户口时
1、需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同学于9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学院,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1)新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迁移证。(迁移证须电子打印)。(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复印件须清晰)。(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农转非办理:上海农村户口的新生,可根据本人意愿,于报到注册后一个月内,凭入学通知书和户口簿到学校学生处开具新生农转非证明,然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特别提醒:所有计划留沪就业的学生必须在入学时办理农转非,否则无法就业,逾期不办理者,由个人承担相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