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号31-34的专业为艺术类专业,专业代号01-18的专业为普通类专业,两类专业不得兼报。
第一步:领表处领取报名表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4位数查询序号领取现场确认考生信息表(报名表)。查询序号在微信公众号“思博招办”平台内的阳光招生栏目查询。
由于对资格线上考生,我校以“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即将资格线上考生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所以考生在填报本校专业志愿时,只需将拟填报的专业按个人喜好程度由高到低排序后依次填报即可。
由于对资格线上考生,我校以“专业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即对所有资格线上考生,先完成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如有剩余计划才会进行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如再有剩余计划再依次进行第第四专业志愿的录取,后对资格线上不能被自己所填专业录取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所以考生在填报本校专业志愿时,专业志愿(特别是第第二专业志愿)必须正确定位,不可盲目追求“热门”。
1、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将给予相应的加分:(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加20分。(2)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学校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加10分。(3)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且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理、历史和信息科技6门学业水平考试
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可免笔试、经面试录取:●高中阶段(含高中及三校,下同)获得区县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二等奖学金(含)以上者;●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含)以上者;●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二等奖及以上者;●获得国家卫计委认可的“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1、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可免笔试、经面试予以录取:(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2)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两次获得或毕业学年期间获得区县或学校上级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3)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足球项目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3、第一志愿录取时,“健身指导与管理(健身教练方向)”、“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方向)”、“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工程设计方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8个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在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合成总分满分分值的5%以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满为止。
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可免笔试、经面试录取:●高中阶段(含高中及三校,下同)获得区县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二等奖学金(含)以上者;●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含)以上者;●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二等奖及以上者;●获得国家卫计委认可的“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1、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若合成总分达到相关专业类别的低录取资格线,可优先予以录取:(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非毕业学年期间获得一次区县或学校上级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2)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且全部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在720分(含)以上者。(3)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PETS二级证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