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考核前资格复查考生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教育研究院接受资格复审:(1)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2)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3)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原件,我校资格初审有要求提供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的须提供认证书原件);(4)相关外语水平证书原件(5)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体检表(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考核后补交)。

十、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文件和《厦门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x厦门大学招生办2018年3月26日

(2)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86(0)592-2188375传真:+86(0)592-2180256网址:http://zs..cnE-mail:zs@.cn

二、招生专业方向1.教育领导与管理;2.学生发展与教育。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我校仅有“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我校只有教育部单列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以及”“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和面向已与我校签订产、学、研战略合作协议并经过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可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其它普通计划均不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其它普通计划在职考生如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

2.关于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招生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对口支援西藏民族大学和贵州师范大学,为两所高校定向培养博士学历师资,具体情况可以向以上高校进行咨询,并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我校仅有“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注:“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只在我校医学院招生。

2.关于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对口支援西藏民族学院和贵州师范大学,为两所高校定向培养博士学历师资,具体情况可以向以上高校进行咨询,并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

5.关于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招生厦门大学附属医院为厦门大学教学、科研单位,凡附属医院的在职医务人员报考我校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经考试考核合格录取后,可以不转人事档案。

4.关于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计划招生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等招考信息请详见我校教育研究院网页公布的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