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學生與內地(大陸)學生學費標準一致。錄取的學生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雜費。
1.人文學院、新聞傳播學院、法學院、公共事務學院、經濟學院、管理學院、建築與土木工程學院每人每學年5460元;
2.我校2015年臨床醫學、中醫學2個專業实行免学费政策,2016年是否继续免学费,屆時請以入學須知上通知學費標準為準。
報名資格1.持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2.需參加2016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3.身體健康。
聯繫方式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全校國內外各類招生)電話:+86(0)592-/傳真:+86(0)592-網址:http://zs..cnE-mail:admissions@.cn
住宿學校安排校內住宿,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人每學年1000-1200元,4-6人/間。我校將根據實際住宿房間按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收取。
招生計畫及專業2016年我校計畫招收香港免試生35人,具體招生專業詳見下表:序號院系名稱招生大類招生計劃專業限制分流的專業或方向授予學位1人文學院人文科學試驗班2文理兼收漢語言文學文學戲劇影視文學漢語言文學文理兼收歷史學(含世界史方向)歷史學考古學歷史學文理兼收哲學哲學文理兼收人類學法學2新聞傳播學院新聞傳播學類5文理兼收新聞學文學廣播電視學文學廣告學文學傳播學文學3法學院法學類3文理兼收
學費港澳臺學生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學費標準一致。學費為每人每學年5460元,其中軟件學院二年級每人每學年5460元,四年級按學分收費,每人每學分400元,每學年約為40學分。錄取的學生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雜費。
學費臺灣學生與內地(大陸)學生學費標準一致。錄取的學生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雜費。1.人文學院、新聞傳播學院、外文學院、法學院、公共事務學院、經濟學院、管理學院、醫學院每人每學年5460元;2.航空航天學院按航空航天類進行招生,學生入學後在專業分流前每人每學年5460元;專業分流後到機電工程系和自動化系各專業學生每人每學年5460元,分流到航空系飛行器動力工程、飛行器設計與工程專業每人每學年
學費港澳臺學生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學費標準一致。學費為每人每學年5460元,其中軟件學院二年級每人每學年5460元,四年級按學分收費,每人每學分400元,每學年約為40學分。錄取的學生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雜費。
學費香港學生與內地(大陸)學生學費標準一致。人文學院、新聞傳播學院、法學院、公共事務學院、經濟學院、管理學院、建築與土木工程學院、醫學院每人每學年5460元。錄取的學生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雜費。
2.網上預報名後,考生須在3月10日—3月31日期間到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電話:0852-)進行現場確認,並繳付報名費用。考生須按要求提交下列報名材料:(1)通過網報系統列印的報名表;(2)考生電子相片(JPG格式,像素為168*240圖元,文件大小35K以內);(3)《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香港居民身份證影本;(4)學習證明材料:學習成績證明、獲獎證明、校長推薦信、校長推薦
學費香港學生與內地(大陸)學生學費標準一致。錄取的學生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雜費。1.人文學院、新聞傳播學院、法學院、公共事務學院、經濟學院、管理學院、建築與土木工程學院每人每學年5460元;2.我校2015年臨床醫學、中醫學2個專業实行免学费政策,2016年是否继续免学费,屆時請以入學須知上通知學費標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