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资格”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学历的考生,我校有要求的应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方准予考试。持预毕业证明者报考者须在开学报到前提交高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请考生将上述申请考核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后一并寄来。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若在中国大陆境内寄送资料,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以确保资料及时准确寄达。
11.申请考核的考生,同时还需要提供报考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请在信封外注明“2019博士报名材料”字样,以上报名材料均不退还。
11.申请考核的考生,同时还需要提供报考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请在信封外注明“2018博士报名材料”字样,以上报名材料均不退还。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10)其他各类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已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2.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三)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后,考生须于2016年1月8日前将报考材料寄达报考院系(请考生按照以下顺序将报考材料整理排序),逾期不再受理。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在职考生须签字承诺:若被我校录取,即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符合定向录取条件的考生除外);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3.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我校“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迟须在复试或考核前提交);(11)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1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评分标准:研究的目的性是否明确、创新性、逻辑性、书面语言能力等);(13)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资料的复印件。
二、报考及录取类别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无法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一)非定向类别: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考生如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二)定向类别: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厦门大学对口支援新疆专项计划”、“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招收的研究生。报考“厦门大学对口支援新疆专项计
(六)英语水平要求考生英语必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PETS-5(WSK)60以上(35岁以下);职称英语60分以上(35岁以上);托福80分以上;雅思6分以上;或与以上英语水平相当的证明。考生近三年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英语水平也予以认可。
一、报考基本要求(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身心健康。(三)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双证)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四)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重要学术成果。(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已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