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副高以上职称证件原件、复印件;(2)可证明本人英语水平的材料;(3)我校认定的A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或专著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的复印件;或项目(课题)立项、结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1、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副高以上职称证件原件、复印件。(2)可证明本人英语水平的材料。(3)我校认定的A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或专著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的复印件;或项目(课题)立项、结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请考生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一并交研究生招生办审核,相关材料经审核后除原件外其余材料概不退还。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以下要求:(1)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学习,具有副高以上职称;(2)外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与之相同水平;(3)近三年具有如下科研成果之一:在我校认定的A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至少两篇;或已出版一部专著;或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课题一项;或主持在研一项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加试相关专业课程。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以下要求:(1)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学习,具有副高以上职称;(2)外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与之相同水平;(3)近三年具有如下科研成果之一:在我校认定的A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至少两篇;或已出版一部专著;或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课题一项;或主持在研一项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加试相关专业课程。
7、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第1—5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复印件;(2)由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3)在近三年内国家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两篇原件、复印件;或专著、课题原件;(4)可证明本人英语水平的材料;(5)副高以上职称证件原件、复印件。以上材料请考生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一并交研究生招生办审核,相关材料经审核后除原件外其余材料概不退还。
(3)同等学力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型。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加试相关课程。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以下要求:(1)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学习,具有副高以上职称。(2)外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与之相同水平。(3)近三年至少在我校认定的A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两篇;或已出版一部学术专著;或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课题一项;或主持在研一项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加试相关专业课程。
10、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副高以上职称证件原件、复印件;(2)可证明本人英语水平的材料;(3)近三年至少在我校认定的A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原件、复印件;或专著、课题原件。以上材料请考生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一并交研究生招生办审核,相关材料经审核后除原件外其余材料概不退还。
12.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副高以上职称证件原件、复印件。(2)可证明本人英语水平的材料。(3)我校认定的A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或专著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的复印件;或项目(课题)立项、结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交资料的原件由研究生学院负责审核,复印件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研究生学院。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以下要求:(1)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学习,具有副高以上职称。(2)外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与之相同水平。(3)近三年具有如下科研成果之一:在我校认定的A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至少两篇;或已出版一部专著;或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课题一项;或主持在研一项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加试相关专业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