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三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6日17:00,根据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1.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各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2、2016年12月1日上午8:00开始申请,2017年4月6日晚18:00结束,我校终依据考生申请时间所对应的标准发放奖学金。
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二阶段:考前咨询阶段(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3月8日) 咨询时间: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3月8日 咨询电话:029- 咨询地点:西安市友谊西路175号
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2.3月9日至13日或3月19日至20日来校进行现场确认、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1.3月1日8:00至5日17:00,登录陕西省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http://www..cn/pzweb/flzs/flzssqyx.jsp?jbbh=1&yxdh=8035)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