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总分的30%,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绩占总分的1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总分的60%。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以下标准赋分:A以90分计,B以80分计,C以70分计。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通用技术,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含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运动健康和审美表现。以上成绩中有D的考生,不予录取。
艺术类专业考生以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作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折算。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等,文化基础笔试成绩占综合评价考试总分的40%,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

第四阶段:考生考试阶段(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3日) 1.普通高中毕业生 确认时间:3月9日至12日每天8:30—10:00 领准考证时间:3月9日至12日每天8:30—10:00 面试时间:3月9日至12日每天9:00—12:00,14:00—17:00 地点:西安市友谊西路175号 注:考生确认、领取准考证均需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张1寸近

第二十一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专科:文史类、理工类5500元/年;住宿费(带暖气):650元/年。

第九条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29号)精神,我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类型为综合评价招生。为确保我院2016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

第五条办学地点 友谊校区:西安市友谊西路175号邮政编码:710068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南段邮政编码:710109 2016年所有新招录学生均在长安校区学习。 学院网址:www.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主要依据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

第二十一条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分别是8000元、5000元。 2.学院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奖金分别是3000元、800元、500元和300元。 3.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金都是800元。

第十九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学费:5500元/年;住宿费:650元/年。

第十六条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总分为300分。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总分的30%,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绩占总分的1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总分的60%。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以下标准赋分:A以90分计,B以80分计,C以70分计。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通用技术,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含道德品质、公民素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32,在陕招生代码:8116。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