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学校及相关部门审批。欢迎国内外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的加入!沈阳药科大学组织人事部研究生院
(三)审批阶段经资格审查、合作导师初选通过的博士后申请人,我校将通知其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注册并在线填写《博士后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详见我校人事处博士后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四、申请及审批程序(一)资格审查阶段申请到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应向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博管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根据拟入站类型提供相应材料(人事处博士后网站-文档下载栏目下载相关表格):1.《博士后申请人员进站信息表》;2.《博士后申请人科研学术材料明细表》;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其他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可先递交申请表,待论文通过答辩后,再递交论文通过答辩证明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4.其他证明材料。校博管办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依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进站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二)合作导师初选阶
五、申请及审批程序(一)资格审查阶段申请到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应向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博管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根据拟入流动站或工作站提供相应材料(人事处博士后网站-文档下载栏目下载相关表格):1.《博士后申请人员进站信息表》;2.《博士后申请人科研学术材料明细表》;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其他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可先递交申请表,待论文通过答辩后,再递交论文通过答辩证明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4.其他证明材料:校博管办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依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进站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二)合作导
(三)审批阶段经资格审查、合作导师初选通过的博士后申请人,我校将通知其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注册并在线填写《博士后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详见我校人事处博士后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五)学校审批及备案校博管办汇总拟进站人员名单并提交学校审批。审批确定的拟进站人员,报辽宁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备案。
(三)审批阶段经资格审查、合作导师初选通过的博士后申请人,我校将通知其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注册并在线填写《博士后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详见我校人事处博士后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五、申请及审批程序(一)资格审查阶段申请到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应向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博管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根据拟入流动站或工作站提供相应材料(人事处博士后网站-文档下载栏目下载相关表格):1.《博士后申请人员进站信息表》;2.《博士后申请人科研学术材料明细表》;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其他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可先递交申请表,待论文通过答辩后,再递交论文通过答辩证明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4.其他证明材料:校博管办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依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进站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二)合作导
(五)学校审批及备案校博管办汇总拟进站人员名单并提交学校审批。审批确定的拟进站人员,报辽宁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备案。
(五)学校审批校博管办汇总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将该名单提交学校审批。审批确定的拟招聘人员报辽宁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审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