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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流程

2016年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拟录取流程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8 14:21:27 提问时间:2018-06-19 10:30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17年沈阳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

    1楼

    (三)考生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初试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30%)相加之和。1.除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外,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2.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按照考生入学总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从而确定是否录取。按照考生入学总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从而确定是否录取。

  • 中专学校

    2017年沈阳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原则

    2楼

    六、拟录取原则(一)一志愿考生录取原则1.在同一学科类别内,以志愿优先为原则,一志愿考生优先按照所在学科类别的招生计划及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2.一志愿合格考生全部录取后,计划有剩余的,从对应的学术学位专业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照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依次录取。如计划仍有剩余,从全部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照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依次录取。(二)不予录取原则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内容中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任一项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2.外语水平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低于各学科划定的

  • 中专学校

    2017年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流程

    3楼

    3.调剂流程符合我校接受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入我校招生名额尚有缺额的学院进行复试,具体程序如下:

  • 中专学校

    2017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二批复试流程和考生拟录取相关工作

    4楼

    四、拟录取相关工作1、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和调剂考生)领取调档函。2、定向考生(含一志愿和调剂考生)须办理定向协议和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相关通知)。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24-89724538学校地址:沈阳市道义开发区道义南大街37号乘车路线:沈阳北站乘236路、沈阳站乘255路、地铁二号线至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站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工程学院2018年3月29日

  • 中专学校

    2017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航空航天工程学部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流程和考生调剂考生拟录取确认

    5楼

    5、调剂考生拟录取确认时间:3月29日(周四)11:00开始,地点:宇航馆415、403。调剂考生拟录取通知确认,同时发放调档函,定向考生签订协议和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过期不侯。注:一志愿考生不需要拟录取确认,非定向考生不需要签订协议,本校应届生不需要领调档函。

  • 中专学校

    2017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二批复试流程和考生调剂考生拟录取确认:4月2日16:00开始(综合面试结束后)

    6楼

    4、调剂考生拟录取确认:4月2日16:00开始(综合面试结束后)调剂考生拟录取通知确认,同时发放调档函,定向考生签订协议和保留入学资格申请。注:一志愿考生不需要拟录取确认,非定向考生不需要签订协议。地点:机械馆513-2完成第4项后考生方可离校。

  • 中专学校

    2017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航空航天工程学部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流程和考生拟录取相关工作

    7楼

    四、拟录取相关工作1、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和调剂考生)领取调档函。2、定向考生(含一志愿和调剂考生)须办理定向协议和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相关通知)。航空航天工程学部2018年3月22日

  • 中专学校

    2017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流程和考生注意事项第二批拟录取相关工作

    8楼

    四、拟录取相关工作(一)拟录取考生须填写调档函。(二)定向考生须办理定向协议和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联系电话:024―89723750刘老师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中专学校

    2017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流程和考生注意事项第二批拟录取确认

    9楼

    6.拟录取确认通知考生录取结果,并开始组织调剂考生网上确认拟录取通知。

  • 中专学校

    2017年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流程

    10楼

    (一)拟录取流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复试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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