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費(不含書費):按學分制收費,由課程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組成。課程學分學
費每學分100元,每學期按學生實際修讀的課程總學分計算。專業學費如下表,每學期按年標準的50%收取專業學費。
專業類別所屬學院專業名稱標準學制應繳專業學費標準/年普通文理類文學院漢語言文學、哲學、歷史學42000外國語學院英語、日語心理與社會學院應用心理學法學院法學數學與統計學院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學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物理學、應用物理學生命與海洋科學學院生物技術、海洋科學醫學院生物醫學工程、藥學材料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學院電子科學與技術光電工程學院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信息工程學院電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學院土木工程化學與化工學院化學、應用化學經濟管理類經濟學院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會計學42120管理學院工商管理計算機類計算機與軟件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42370傳播類傳播學院廣告學、新聞學44000
注:學分制收費標準均以深圳市物價局批準數為準。
2.住宿費:800-1500元/學年
注:按高收費標準預存,學校將以學生的實際住房收費標準來扣收住宿費。
入學與體檢(一)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錄取通知書》和《入學須知》上的規定為準;(二)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專業;(三)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有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四)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及臺灣
入學與體檢1.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錄取通知書》和《入學須知》上的規定為凖。2.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它專業。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3.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教育部發佈的《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
畢業與就業1.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本科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本科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凖予畢業並頒發深圳大學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深圳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2.學生畢業後,原則上應返回原居住地。
入學與體檢1.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錄取通知書》和《入學須知》上的規定為凖。2.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它專業。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3.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教育部發佈的《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
1.學費(不含書費):按學分制收費,由課程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組成。課程學分學費每學分100元,每學期按學生實際修讀的課程總學分計算。專業學費如下表,每學期按年標準的50%收取專業學費。專業類別所屬學院專業名稱標準學制應繳專業學費標準/年普通文理類文學院漢語言文學、哲學、歷史學42000外國語學院英語、日語心理與社會學院應用心理學法學院法學數學與統計學院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
2.住宿費:800-1500元/學年注:按高收費標準預存,學校將以學生的實際住房收費標準來扣收住宿費。
2.住宿費:800-1500元/學年。以上收費和學習期間發生的重修費等其它費用均以深圳市物價局批凖數為凖。
學費與住宿費(幣種:人民幣)1.學費(不含書費):5500元—12500元/學、其中:新聞學、廣告學、傳播學專業:7000元/學年工商管理(高爾夫管理)專業:12500元/學年其它專業:5500元/學年2.住宿費:800-1500元/學年。以上收費和學習期間發生的重修費等其它費用均以深圳市物價局批凖數為凖。
學費與住宿費(幣種:人民幣,單位:元)(一)學費(不含書費):按學分制收費,由課程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組成,每學期學生繳納學分學費按學生實際修讀的課程總學分計算(課程學分學費的標準為每學分100元)。具體收費標準見附件3。(二)住宿費:800-1500元/學年(按高收費標準預存,學校將以學生的實際住房收費標準來扣收住宿費)。以上收費以深圳市物價部門批准數為准。
學費與住宿費(幣種:人民幣)1.學費(不含書費):按學分制收費,由課程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組成。課程學分學費每學分100元,每學期按學生實際修讀的課程總學分計算。專業學費如下表,每學期按年標準的50%收取專業學費。專業類別所屬學院專業名稱標準學制應繳專業學費標準/年普通文理類文學院漢語言文學、哲學、歷史學42000外國語學院英語、日語心理與社會學院應用心理學法學院法學數學與統計學院數學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