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是学校录取新生、对新生进行复查的依据,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两种档案材料相对应部分一致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档案的组建工作,准确采集考生的基本信息。
2.考生的档案由各区县招办负责组织,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组建,其他考生档案由各区县招办负责组建。考生纸介质档案材料主要有考生报名登记卡、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各类市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在校学习成绩登记表及相关的政策照顾材料等。
3.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区县招办或考生所在学校分别集中统一保管。录取结束后,被录取的考生凭本人录取通知书、考生证、身份证到报名单位领取纸介质档案。报名单位对其身份进行核实后将密封的纸介质档案交给考生。在档案移交过程中,报名单位须认真审查领取档案考生资格,履行交接手续。考生领到本人档案后,须按照有关规定,保管并携带到被录取高校报到。
2.按照“学校依法自主录取,市高招办管理、监督、服务”的机制实施录取。艺术类等需进行专业测试的专业在录取时,招生学校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依据,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招生学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5.高等学校春季招生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考生号编制办法
考生号的编制办法1.各区县招办根据预计的生源数量,为所辖各报名点划定考生号号段起止范围。2.各报名点要按本区县招办划定的考生号号段范围,为报名的考生确定考生号,并做好记载。3.滨海新区(大港)考生的顺序号为0001至7000滨海新区(海滨教育中心)考生的顺序号为7001至9999其他区县考生的顺序号为0001至9999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春季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2.招生学校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进行审查时,应严格掌握标准,全面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考生号的组成及含义:考生号由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格式为:第1-2为年份的后两位。如2016年,此两位应为‘16’。第3-8为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120101和平区120102河东区120103河西区120104南开区120105河北区120106红桥区120107滨海新区(塘沽)120108滨海新区(汉沽)120109滨海新区(大港和海滨教育中心)120110
户口迁转、档案提取和组织关系转移等手续的办理1.户口迁转户口迁转遵循自愿的原则。为了方便今后的就业及升学,学院建议农业户口的新生办理户口迁转手续。自愿将户口迁入学院的新生,请按下列要求办理户口迁转手续:⑴天津市籍新生一律不迁户口,其中农业户口新生在入学后可就地办理农转非手续(具体时间学院将另行通知);⑵外省市籍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地
3.滨海新区(大港)考生的顺序号为0001至7000滨海新区(海滨教育中心)考生的顺序号为7001至9999其他区县考生的顺序号为0001至9999
4.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应自觉履行如下职责:(1)自觉遵守我市春季高考的政策、规定;(2)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春季高考的报名、考试、填报志愿等工作,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责任自负,不退还有关费用;(3)准确地提供有关本人信息(如报名信息、志愿信息等),并对信息进行自查,因本人原因造成信息有误而影响录取的,责任自负;(4)依照有关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5)对招生学校的专业考试、招生录取
考生档案1.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是学校录取新生、对新生进行复查的依据,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两种档案材料相对应部分一致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档案的组建工作,准确采集考生的基本信息。2.考生的档案由各区县招办负责组织,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组建,其他考生档案由各区县招办负责组建。考生纸介质档案材料主要有考生报名登记卡、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各类市级以上技能等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