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等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制订本校春季招生章程。
2.招生章程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其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专业考试要求(时间、地点、科目、范围等),录取原则、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收费标准,咨询联系方式等。
3.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后的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要严格按章招生。
4.招生学校应在2015年12月2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报送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市高招办将学校招生章程汇总,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学院概况学院名称: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层次:高职高专学院代码:14021学院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学院基本概况: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唯一一所为生物医药产业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座落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学院积五十余年职业教育办学经验,一直以行业专业性强、学生理论
第十二条(1)填报资格。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情况,划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分数范围(2)填报时间。“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填报志愿分数要求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7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于4月12日至4月14日到区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志愿填报手续。(3)志愿设置。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天津市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 学
5.肝功能不正常的考生慎报。第十一条考试安排(1)考试科目。高职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技术”科目由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查考生的技术素养,掌握技术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水平,以及运用技术知识、技术原理和技术思想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能力”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招生章程1.高等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制订本校春季招生章程。2.招生章程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其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专业考试要求(时间、地点、科目、范围等),录取原则、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收费标准,咨询联系方式等。3.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后的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要严格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