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院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中职升高职录取,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原则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电话:024―传真:024―网址:www.E-Mail:nqs@

招生专业、学制、学费标准及来源计划专业科类学制学费(元/年)2016年铁岭卫生职业学院招生来源计划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云南甘肃宁夏山西内蒙古护理文史护理(涉外护理)文史口腔医学技术文史医学营养文史医学美容技术文史药品经营与管理文史护理理工护理(涉外护理)理工医学营养理工医学检验技术理工药学理工康复治疗技术理工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理工口腔医学技术理工药品生产技术理工医学美容技术理工食品营养

招生计划2016年面向全国招生计划总数1535人。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院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录取原则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调档比例为120%。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4、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6、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志愿无法满足且服

录取原则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调档比例为120%。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4、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6、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志愿无法满足且服

4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5学院官网提供录取信息查询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6教育厅文件规定被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可以再参加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7考试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及要求执行答案来源于2021年铁岭卫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录取原则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我院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

录取原则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院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

5、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中职升高职录取,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原则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