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缴费的考生请于3月31日—4月1日08:30-16:30到河北艺术职业学院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证(由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缴费收据;
4.如选择使用学考成绩免文化素质考试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交带有所在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5.如选择并确定能够使用河北省艺术联考或校考成绩免职业技能测试,考生需提交《使用河北省2016年艺术联考(校考)成绩申请书》;
6.如符合免考录取条件,考生需提交获奖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详见后免试资格)。

其他工作要求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2.命题参加命题工作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3.评卷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

2.命题阅卷组主要职责:负责文化水平考试试题和职业技能测试内容的命制;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答卷评判标准及评卷。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文化艺术大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协调组、命题组、考务组、阅卷组、数据组、财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其中协调组、命题组、阅卷组、纪检监察组等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或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1.考务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考单招院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

②普通高中生普通高中生,其文化水平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对应分值如下:A—120分;—110分;C—100分;D—9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联考单招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终成绩计入总分。

2.命题依据:文化水平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职业技能测试专业类别及范围:使用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含国际标准舞)、美术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表演类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招生的相关各专业,考试内容主要依据文化艺术类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以上专业类别未涉及的文化艺术大类专业,建议院校采用单考单招的方式进行,如有意委托河北艺术职业学院进行,

①中职(中专、技校)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5.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一)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三)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新精神,根据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患有《意见》相关疾病者,学校可以做出“不予录取”或“

(六)准考证的发放完成缴费的考生请于3月31日—4月1日08:30-16:30到河北艺术职业学院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如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2.报考证(由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3.缴费收据;4.如选择使用学考成绩免文化素质考试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交带有所在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5.如选择并确定能够使用河北省艺术联考或校考成绩免职业技能测试,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