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结合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二)对于进档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专业分配根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未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从高分到低分将其随机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三)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经省教育厅批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鲁教高字【2012】6号),我校校内所有适宜专业开展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
(五)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录取结果公布考生被泰山医学院录取后,由学校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可登陆各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二)录取批次山东省内招生各类学生的录取批次为:1.普通本科:本科二批录取(含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共建专业);2.普通专科:专科录取(含中外合作办学)。我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均为本科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

2.普通专科:专科录取。学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

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一)招生计划泰山医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二)录取批次山东省内招生各类学生的录取批次为:1.普通本科:本科二批录取(含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共建专业);2.普通专科:专科录取(含中外合作办学)。我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均为本科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三)计划公

(六)男女比例学校对往届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三)计划公布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泰山医学院网站查询。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一)学校名称:泰山医学院(二)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者可授予学士学位;普通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三)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专业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均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一)招生计划泰山医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二)录取批次山东省内学生的录取批次为:1.普通本科:本科二批录取(含校企共建专业);2.普通专科:专科录取。学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三)计划公布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

招生录取规则(一)按照各省市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二)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三)对于进档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

招生录取规则(一)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结合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