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生可向学校提出住宿申请,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安排住宿以上(1)、(2)、(3)、(4)条的内容不可分割,统一则有效。
(2)被录取为非定向的研究生:因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及奖学金的评审按人事档案是否按时调到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为准,请考生务必重视档案调入工作,入学报到后于9月底至10月初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档案状态,档案未到者视为放弃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和发放资格。
(2)考生若被录取为非定向的研究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将考生人事档案转往: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满老师收。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邮编:030024电话:0351-6018580
(2)考生若被录取为非定向的研究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由所在单位将考生人事档案转往: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满老师收。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邮编:030024电话:0351-6018580
5、往年保留入学资格2016年申请复学考生,请从“表格下载----》下载[研究生复学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务必于9月1日前交到研究生院419房间。
5、往年保留入学资格2017年申请复学考生,请从“硕士招生----》表格下载----》下载[研究生复学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务必于6月1日-6月10日交到研究生院423房间。
5、往年保留入学资格2016年申请复学考生,请从“硕士招生----》表格下载----》下载[研究生复学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务必于6月1日-6月10日交到研究生院419房间。
4.2016年被我校录取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从“表格下载----》下载[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务必于9月1日前交到研究生院419房间。
4.2017年被我校录取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从“硕士招生----》表格下载----》下载[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务必于6月1日-6月10日交到研究生院423房间。
4.2016年被我校录取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从“硕士招生----》表格下载----》下载[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务必于6月1日-6月10日交到研究生院419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