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往年保留入学资格2016年申请复学考生,请从“硕士招生----》表格下载----》下载[研究生复学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务必于6月1日-6月10日交到研究生院419房间。
2、以下学院(研究所)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报到。报到具体场所待定,请新生9月8日后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机械工程学院(含机械电子工程研究所)、材料工程学院(含表面工程研究所、新材料中心)、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含煤化所、精细所)、矿业工程学院(含采煤工艺所)、应用力学与生物医学研究所、测控技术研究所。
2、以下学院(研究所)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报到,具体地点为体育馆。机械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新材料研究中心、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煤化工研究所、矿业工程学院、采煤工艺研究所、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测控所、力学学院应力所。
4.2016年被我校录取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从“表格下载----》下载[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务必于9月1日前交到研究生院419房间。
4.2017年被我校录取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从“硕士招生----》表格下载----》下载[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务必于6月1日-6月10日交到研究生院423房间。
(2)被录取为非定向的研究生:因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及奖学金的评审按人事档案是否按时调到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为准,请考生务必重视档案调入工作,入学报到后于9月底至10月初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档案状态,档案未到者视为放弃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和发放资格。
4.2016年被我校录取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从“硕士招生----》表格下载----》下载[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务必于6月1日-6月10日交到研究生院419房间。
(2)考生若被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研究生院。因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及奖学金的评审按人事档案是否按时调入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为准,请考生务必重视档案调入工作,入学报到后于9月底至10月初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档案状态,档案未到者视为放弃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和发放资格。
(2)考生若被录取为非定向的研究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将考生人事档案转往: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满老师收。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邮编:030024电话:0351-6018580
(2)考生若被录取为非定向的研究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由所在单位将考生人事档案转往: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满老师收。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邮编:030024电话:0351-601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