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方法折算计入总分: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
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200分。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1.划线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总成绩,按专业确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考生总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分+加分,同分的考生按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英语成绩依次排序。报考艺术类专业的美术类考生单独录取。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自主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1.获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50、40和30分。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30、25和20分。 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20、15和10分。
2.高中阶段取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加30分。
3.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科目加10分,B级每科目加5分,C级和D级均不加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5.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6.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
8.高中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学生,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分别加50、40、30和15分。
9. 高中阶段参加文化、艺术、体育大赛获得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分别加30、20、10分。
10.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获得十级、九级和八级的考生,分别加20、15和10分。
11.有其他特长的,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20分。
以上加分材料需于2016年1月25日前通过EMS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于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用以确认,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文化测试。
1.普通文理科类考生(不含艺术兼报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4A、3A1B、2A2B等级,技术科目合格、其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95%折算,即285分。
2.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省级科技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市级科技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技术科目合格,其文化成绩按满分95%折算,即285分。
3.普通文理科类考生(不含艺术类兼报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1A或4B等级,技术科目合格的普通高中考生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值的85%折算,即255分。达到此条件但又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其文化测试成绩按取得的高分计算。
4.艺术考生兼报普通文理类的考生,必测科目取得6B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的普通高中考生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值的85%折算,即255分。达到此条件但又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其文化测试成绩按取得的高分计算。
符合以上1、2条件的考生须于2016年1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1的考生寄送小高考分数条复印件或单招报名确认表(网上下载打印)),符合3、4条件的无须填写申请表。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在2016年4月16-17日到学校参加职业综合素质测试。
免文化测试的考生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考试院审批同意后予以确认。
招生对象及要求1.江苏省内已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2.未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16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
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自主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1.获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50、40和30分。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
3.考核内容与分值考核内容与分值类别统考分值加分/机考分值/加试分值参加文化联测考生省文化联测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申请加分审核所获加分免省文化联测考生/普通文理类机考(满分300分)艺术类加试成绩(满分100分)申请加分审核所获加分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面试成绩(满分300分)申请加分审核所获加分说明:①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实行省文化联测,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
2.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简介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泰州市风景秀丽的凤城河畔,是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建立的公办普通高校,是一所现代化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将整体迁入中国医药城新校区。办学条件一流,发展目标明确学院是江苏省第一所冠以“职业技术学院”名称的院校,办学历史近60年,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院校,学院老校区地处市中心区域
11.有其他特长的,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20分。以上加分材料需于2016年1月25日前通过EMS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于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用以确认,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3.考核内容与分值考核内容与分值类别统考分值加分/面试分值/加试分值参加文化联测考生省文化联测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申请加分审核所获加分免省文化联测考生普通文理类面试(满分300分)艺术类加试成绩(满分100分)申请加分审核所获加分说明:①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实行省文化联测,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②面试主要考核文理类考生的语言表达、理解交流
2.考核时间和地点:(1)文化测试省联考时间:2016年3月21日(地点:各市安排考点)(2)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16年4月16-17日,地点: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泰州市海陵区迎春东路8号)达到我院规定的文化测试合格线的考生,须于2016年4月16-17日(具体以学校招生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到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泰州市海陵区迎春东路8号)缴纳职业综合素质测试费、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职业综合素质
考核办法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联合测试+职业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文化测试的形式为笔试,职业综合素质测试的形式为面试。1.考核内容:类别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普通文理科语文、数学、英语面试艺术类语文、数学、英语静物素描(1)文化测试实行省联合考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2)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形式为面
1.考核内容:类别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普通文理科语文、数学、英语面试艺术类语文、数学、英语静物素描(1)文化测试实行省联合考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2)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形式为面试,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理解交流、创新思维、反应能力、心理健康、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3)静物素描主要考察学生美术的基本素养和素描
3.考核分值: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方法折算计入总分: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2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