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熟练的掌握通过增强意识来加强海上保安,保安威胁的确认,理解保持保安意识和警惕性的必要性和方法。满足STCW78/95公约中A-Ⅵ/6节关于所有海员与保安有关的培训和训练的强制性低标准的要求。通过考核获得海事部门签发的专项证书。

1.军事技能训练通过严格的军事训练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发扬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培养艰苦奋斗,刻苦耐劳的坚强毅力和集体主义精神,增强国防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养成良好的学风和生活作风,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

2.行业所需要的基本知识海船船员是一项国际化的职业,具有极强的涉外性,英语是基本的工作语言,因此熟练地掌握和使用英语已成为海船船员应具备的基本的能力和素质要求。本专业从两个方面对学生英语能力进行培养:一是加强基础英语的教学,尤其是听说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学习和掌握语言交流的基本技巧,能进行一般的日常生活交流;二是加强专业英语的教学,使学生能看懂英版航海图书资料,能熟练地进行正常的工作交流。同

招生对象与学制1.招生对象:符合海船船员身体要求的普通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的男性公民。2.学制:两年。在2年内、经过本专业学习和训练,考试合格后,可获得海事局颁发的相关专业培训证书和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毕业实习报告通过后,市教育局颁发中专学历证书。

26.船员高级消防专业培训通过船员高级消防专业培训,提高船员的消防技能,保障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满足STCW78/95公约中A-Ⅵ/3节关于高级消防培训的强制性低标准的要求。熟练地掌握控制船舶消防作业、消防队的组织和训练,检查和保养烟火探测和灭火系统及设备、调查和编写涉及火灾事故的知识及实际技能。通过考核获得海事部门签发的专项证书。

25.船员精通急救专业培训要求学生能学习和掌握人体结构及其功能;无菌操作;灭菌方法;急症的诊断,急救和护理方法,掌握判断病情轻重的方法,心脏、呼吸停止的急救方法。按STCW78/95公约第A-Ⅵ/4-1节的要求培训。通过考核获得海事部门签发的专项证书。

24.船员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专业培训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全面了解救生艇筏、救助艇基本内容、要求及其重要性,掌握在各种条件下救生艇筏、救助艇及其属具的操作技能。符合STCW78/95公约的要求。通过考核获得海事部门签发的专项证书。

29.GMDSS通用操作员适任证书培训本课程是航海技术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专项训练课,是以国际水上移动业务无线电通信规则为蓝本,介绍国际水上移动业务无线电通信规则和交通部水上移动业务无线电通信规则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设备,为从事水上无线电通信提出明确的规定和执行方法。学员能够熟练地掌握GMDSS通信设备的操作使用以及各种情况下的通讯业务的程序,能独立完成各项操作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熟练掌握打字技巧,达到

23.船员熟悉和基本安全专业培训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掌握全面了解船舶基本安全的内容,满足STCW78/95公约中A-Ⅵ/1节关于基本安全训练的强制性低要求;熟练地掌握消防、求生、救生设备的操作,熟悉基本的应变部署内容,应急措施与协作的知识。要求及其重要性,掌握船舶基本安全的各项技能。

28.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熟练的掌握保持船舶保安计划所设定的状态,识别安全风险和威胁,对船舶进行定期的保安检查,正确使用保安设备和系统。满足STCW78/95公约中A-Ⅵ/6节关于对所有海员与保安有关的培训和训练的强制性低标准的要求。通过考核获得海事部门签发的专项证书。

27.保安意识培训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熟练的掌握通过增强意识来加强海上保安,保安威胁的确认,理解保持保安意识和警惕性的必要性和方法。满足STCW78/95公约中A-Ⅵ/6节关于所有海员与保安有关的培训和训练的强制性低标准的要求。通过考核获得海事部门签发的专项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