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上加分内容相同部分不再重复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2、以证书原件为加分依据,加分需公示,审核通过后生效。
3、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并达到合格线,方可参加加分和免试申请。
一、划线原则
在文化素质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按1∶1.2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在文化素质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按1∶1.2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总分排序,若文化素质成绩仍相同时,再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
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总分排序,若文化素质成绩仍相同时,再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
三、预录取公示
4月18日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上公示,4月24日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月18日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上公示,4月24日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四、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录取中可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录取中可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报名说明申请人报名时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其中:装备制造类、交通运输类、电子信息类、土木建筑、能源动力与材料类、生物与化工类专业建议理科生填报。

其他说明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录取中可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领取和免试审核申请免试的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校审核确认并现场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免试申请表》。申请免试的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校审核确认并现场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免试申请表》。

免试政策1、获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可免试,该项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入;2、中职阶段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可免试,该项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入;3、中职阶段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的参加省文化素

报名说明(一)报名时间和方式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网上报名时段为2016年3月1日10:00至4日16:00。(二)填报志愿方法申请人报名时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招生类别为理的专业建议理科考生填报,招生类别为文理的专业,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加分政策(1)在高中阶段评选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可加20分,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者可加10分;(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可加20分;(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科技、发明、创新、电脑制作竞赛及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以上的考生根据获奖情况可相应加20、10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科技、发明、创新、电脑制作竞赛及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以上的考生根据获奖情况可相应加20、10分;加分分值直接计入总成绩。说明:1、以上加分内容相同部分不再重复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2、以证书原件为加分依据,加分需公示,审核通过后生效。3、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并达到合格线,方可

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领取和加分审核4月9日,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报考我校的报名号(报名结束后,在我校招生网公布)来我校(南校区)领取准考证和考生须知,交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申请加分的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校审核确认并现场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加分申请表》、《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免试申请表》。

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领取和加分审核4月9日,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报考我校的报名号(报名结束后,在我校招生网公布)来我校(南校区)领取准考证和考生须知,交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申请加分的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校审核确认并现场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加分申请表》。

加分和免试说明1、以上加分内容相同部分不再重复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2、以证书原件为加分依据,加分需公示,审核通过后生效。3、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并达到合格线,方可参加加分和免试申请。划线原则在文化素质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按1∶1.2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在文化素质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