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综合分由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组成,其中文化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50%,即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50%。职业技能免试者,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招生对象我区中职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详见《关于做好2016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6〕8号),要求符合我区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学校情况学校全称:梧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54。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北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新民里13号(师范学院校区);我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括普通本、专科生、高等教育及外国留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
(二)联系电话:学校招生办:0774-、(传真)。
招生工作程序(一)我校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提出具体的录取要求。(二)相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学生充分了解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意义和有关录取政策。(三)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我校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严格招生,并提出推荐名单,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四)我校及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把拟录取上报名单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五
2019年梧州学院8所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联合考试招生简章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019年梧州学院8所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联合考试招生简章考生在同一考点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2019年梧州学院8所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联合考试招生简章职业技能计分办法
计分办法(一)文化考试(联考)总分为30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100分。(二)综合分计算方式考生综合分由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组成,其中文化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50%,即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50%。
(二)综合分计算方式考生综合分由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组成,其中文化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50%,即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50%。
3.考生综合分计算办法考生综合分由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组成,其中文化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50%,即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50%。职业技能免试者,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