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中职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详见《关于做好2016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6〕8号),要求符合我区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填报志愿2016年4月25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4月26日至28日,考生凭密码函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限填报1个专业,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试点的资格。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督促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17日至3月21日,登录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在《2016年中职升本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中报名。每个考生可报考2所高校,每所高校限报1个专业。
学校情况学校全称:梧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54。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北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新民里13号(师范学院校区);我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括普通本、专科生、高等教育及外国留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
招生专业、人数及预缴学费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终以自治区物价局核批的标准执行,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缴,毕业时按照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结算学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清算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学生实际入住的宿舍收费标准收取,标准为:450-900元/生?年。
(二)联系电话:学校招生办:0774-、(传真)。
招生工作程序(一)我校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提出具体的录取要求。(二)相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学生充分了解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意义和有关录取政策。(三)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我校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严格招生,并提出推荐名单,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四)我校及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把拟录取上报名单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五
(一)招生对象已参加了我区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积极向上,品学兼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作为推荐报名的对象:获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取得中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者。中职专业所在大类方向应能够基本对应招生的本科专业,否则不能参加报名。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已参加了我区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积极向上,品学兼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作为推荐报名的对象:获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取得中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者。中职专业所在大类方向应能够基本对应招生的本科专业,否则不能参加报名。(二)报名、推荐
招生对象我区中职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详见《关于做好2015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5〕25号),要求符合我区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我区中职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详见《关于做好2016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6〕8号),要求符合我区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