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考生于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单独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考生于2016年3月11日至3月13日18:00,到学校本部(长乐西路180号)进行现场确认和信息采集。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理科考生允许填报3个专业志愿、文科考生允许填报1个专业志愿、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第十三条 报考学校的普高生须参加文化素质笔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四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的文化素质笔试集中在2016年3月19日进行。
第十五条 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笔试总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200分,满分500分。
1.文化素质笔试
(1)考试时间从上午8:30开始至11:30结束,共计180分钟;
(2)所有考生的文化素质笔试采用统考形式,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查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合计300分;
(3)普高生文化素质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16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2.普高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高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不再单独进行,使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对以“等级”形式呈现的,将“等级”折算成分数成绩,满分为200分(如考生无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此项按0分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于2016年4月5日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办备案,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 预录取考生于2016年4月12日至14日,持单独考试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实际报到注册考生信息上报省招办,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总数和考试成绩,按照不同考生类别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对参加考试的考生按单独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以文化素质笔试成绩、数学、英语、语文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总分相同,先按照文化素质笔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且文化素质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数学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依次类推。)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中外合作办学)和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学费13000元/年,住宿费850元/年。其它各专业学费5500元/年,住宿费85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相关资助政策,保证各类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3500元/年;学校奖学金:200元/年―10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助学贷款:学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省招办公布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1.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2.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区县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30至3月7日17∶00之间,依据本人意愿登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之间,根据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考生分别于2017年3月18日或3月25日上午9:00—11:30在我校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面试及考试,现场确认须考生携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之间,根据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考生分别于2017年3月18日或3月25日上午9:00—11:30在我校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面试及考试,现场确认须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1、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2、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以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级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示范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设立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申请通过的考生,于2015年3月11日9:00至3月26日15:00在学院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并填报专业志愿。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1.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2.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之间,依据本人意愿登录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根据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考生于2017年3月7日至3月17日在我校招就处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填报专业志愿,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申请通过的考生,须于2018年3月8日至9日8:30--16:00,3月10日8:30至12:00,到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自强校区,参加轨道类专业和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报考资格测试。测试工作由我院组织,独立第三方实施。(详细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只有取得轨道类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方可报考轨道类专业。取得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可报考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考生于2018年3月5日8:30至3月7日17:00,根据学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www..cn),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考生于2018年3月10日8:30至3月11日17:00,到学校本部(长乐西路180号)进行现场确认和信息采集。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考生于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单独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考生于2016年3月11日至3月13日18:00,到学校本部(长乐西路180号)进行现场确认和信息采集。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