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将所报考项目的单独表演视频制成DVD光盘(除声乐类和舞蹈类外,其他项目类不得有伴奏),表演视频不超过6分钟;
(2)视频要求影像清晰,有正面图像,能充分反映考生艺术水准,单机位拍摄,不得进行后期加工;
(3)用油性笔在光盘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项目;
(4)光盘视频中不得出现“姓名、地区、学校”等与考生信息有关的语言和字幕内容。
(4)视频中不得出现“姓名、地区、学校”等与考生信息有关的语言和字幕内容。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考生和中学须对报名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视频中不得出现“姓名、地区、学校”等与考生信息有关的语言和字幕内容。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考生和中学须对报名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视频中不得出现“姓名、地区、学校”等与考生信息有关的语言和字幕内容。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考生和中学须对报名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⑤演奏视频请同时用光盘和U盘介质保存,文件名命名格式为“考生报名号+报考乐团+乐器项目+《演奏曲目名称》”。考生要保证所寄视频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格式的可读性。所有报名材料请统一使用中国邮政EMS寄至: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内件品名需注明:高水平艺术团报名材料。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16年1月20日(以接收邮戳为准)。逾期不予接受。考生
(4)视频文件请同时用光盘和U盘介质保存,文件名命名格式为“考生报名号-报考类别-项目-节目名称”,寄送时请用油性笔在光盘和U盘外封依次注明考生姓名、报考类别、具体项目。光盘和U盘请置于信封内(信封上请注明“中山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材料”字样),于2019年2月25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将其用邮政EMS特快专递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北区模范
(4)视频文件请同时用光盘和U盘介质保存,文件名命名格式为“考生报名号-报考大类-项目-节目名称”,寄送时请用油性笔在光盘和U盘外封依次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大类、具体项目。请考生及家长仔细阅读提交材料要求,如有任意一条不符合要求,即视为报名无效(不另行通知)。以上材料须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在指定时间内寄达,以邮戳为准,逾期寄达的和直接由考生或其家长送达的材料不予受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
(4)视频文件请同时用光盘和U盘介质保存,文件名命名格式为“考生报名号-报考大类-项目-节目名称”,寄送时请用油性笔在光盘和U盘外封依次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大类、具体项目。请考生及家长仔细阅读提交材料要求,如有任意一条不符合要求,即视为报名无效(不另行通知)。以上材料须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在指定时间内寄达,以邮戳为准,逾期寄达的和直接由考生或其家长送达的材料不予受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
(4)视频文件请同时用光盘和U盘介质保存,文件名命名格式为“考生报名号-报考大类-项目-节目名称”,寄送时请用油性笔在光盘和U盘外封依次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大类、具体项目。以上材料须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在指定时间内寄达,以邮戳为准,逾期寄达的和直接由考生或其家长送达的材料不予受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邮编100875。收件人:北京师范大学校团委文艺部,邮件务必注明
3.报考项目的视频光盘。光盘制作要求:⑴考生将所报考项目的单独表演视频制成DVD光盘(器乐、表演和主持不得有伴奏),10分钟内;⑵视频要求影像清晰,有正面图像,能充分反映考生艺术水准,单机位拍摄,不得进行后期加工;⑶用油性笔在光盘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项目;⑷光盘视频中不得出现“姓名、地区、学校”等与考生信息有关的语言和字幕内容。
3.报考项目的视频光盘。光盘制作要求如下:(1)考生将所报考项目的单独表演视频制成DVD光盘(除声乐类和舞蹈类外,其他项目类不得有伴奏),表演视频不超过6分钟;(2)视频要求影像清晰,有正面图像,能充分反映考生艺术水准,单机位拍摄,不得进行后期加工;(3)用油性笔在光盘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项目;(4)光盘视频中不得出现“姓名、地区、学校”等与考生信息有关的语言和字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