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考生和中学须对报名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有关获奖证书和等级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材料必须完整、属实,否则报名无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和其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2.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特长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必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考生和中学对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附件材料必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考生和中学对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附件材料必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考生和中学对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附件材料必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考生和中学对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0~17人受过相关器乐专业训练,具有乐队协作能力,有乐队实践经验者优先。民乐弹拨乐:扬琴、琵琶、阮、古筝;吹奏乐:笛子、笙、唢呐;拉弦乐:二胡、中胡;打击乐:民族打击乐。
(2)高中阶段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中学认定盖章)。以上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印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并于2015年3月10日前寄(送)达湖南大学校团委,来件封面请注明“高水平艺术团”的字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须完整、真实,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③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材料除身份证原件外,其余材料不退还。
2.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特长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必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考生和中学对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比赛获奖证书(运动成绩)复印件及与之对应的比赛(运动会)秩序册复印件和成绩册复印件,若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过厚,可仅复印封面、目录和有本人信息的相关页面。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注:考生以上报名材料必须齐全并按要求加盖有关公章,对于报名材料不全或材料未按要求盖章的考生视为初审不合格。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
(2)高中阶段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艺术特长项目等级证书。报名材料须完整、真实,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2)高中阶段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艺术特长项目等级证书。报名材料须完整、真实,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4.相关特长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考生和中学须对报名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