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招生专业目录说明1.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外语”、“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为国家统一命题,其它专业科目及“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第二外语由我校命题。凡国家统考科目,我校均不指定参考书目。2.各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有所不同,请考生注意,凡专业目录中未注明的外语语种,均不接受报考。3.除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维、蒙、柯),专业考试科目712(维吾尔文学史),815(维吾尔文学综合),713(蒙古族文学),816(蒙古语言与文化),714(文艺学概论),817(柯尔克孜文学史)六门科目可

2)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并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②同等学历须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阶段5门(含5门)以上课程,成绩合格(需提供有效成绩证明),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过一篇以上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请提供论文原件)。同等学力考生以上两个条件须在现场确认时同时满足,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后果自负。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基础课程,各专业加试课程在复试前公布。

3、除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维、蒙),专业考试科目708维吾尔文学史、810文艺学概论、709蒙古族文学、811蒙古语言与文化四门科目可以使用维吾尔语或蒙古语答题外,其他所有专业考试科目必须使用汉语答题,否则不予评卷。

3.打印《准考证》2018年继续实行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5日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2.现场确认:(1)2017年11月中旬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以国家文件为准,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持网报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证书(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考生在网报时可选择)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照相并交纳报名费。选择我校考点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考试;其他地州考生在当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考试。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

3.报名费:缴费方式及报名费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收取。缴费地点:新疆财经大学至善楼(原2号楼)2楼财务处。

3.报名费:缴费方式及报名费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收取。缴费地点:新疆财经大学至善楼(原2号楼)2楼财务处。

9.报名费:200元。乌鲁木齐市周边考生于材料审核时缴纳费用,外地考生请于2014年5月10日前通过邮局汇到以下地址: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在汇款时注明汇款用途:ХХХ博士报名费,并将邮局汇款回单复印件及报考材料一并寄至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8.报名费:240元。乌鲁木齐市周边考生于材料审核时缴纳费用,外地考生请于2016年5月6日前通过邮局汇到以下地址: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在汇款时注明汇款用途:ХХХ博士报名费,并将邮局汇款回单复印件及报考材料一并寄至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报名费:缴费方式及报名费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