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4-2334923

组织工作1.由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直升专招生相关工作。2.直升专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4-

十一组织工作与纪检监察1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2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学院负责部门纪检监察室监督举报电话联系人俞秀红电子邮箱126邮政编码831100通讯地址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2022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组织工作与纪检监察

2022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2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学院负责部门纪检监察室监督举报电话联系人俞秀红电子邮箱126邮政编码831100通讯地址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组织工作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自治区招生办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2.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自治区招生办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3.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组织工作1、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2、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学院负责部门:纪检监察室监督举报电话:0994-联系人:俞秀红联系电话:电子邮箱:xjnzyjc@邮政编码:831100通讯地址: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组织工作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自治区招生办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二)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自治区招生办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三)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监督举报

组织工作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人及自治区招生办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2.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自治区招生办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3.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

组织工作1.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2.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