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至5日,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填写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考生于2016年3月6日8时至3月12日12时前和3月26日12时前在分两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现场确认时考生须缴纳200元测试报名费。
(三)专业志愿填报:3月6日-12日12时前(第一次测试考生)和3月15日-26日12时前(第二次测试考生),考生登陆我院招生网“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zhaosh.***.cn/),按系统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填报专业志愿,或在现场确认时填报。
其他 (一)综合评价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时入学,在校享受待遇、毕业证等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完全相同。 (二)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参加分类招生考试被录取并报到注册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未报到注册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 (三)我校所有关于分类招生考试的信息都通过学校招生网站(网址:http://zhaosh..cn/)发布。
测试地点 为方便考生,2016年我院综合评价招生测试除校本部外另设四个分考点,具体为校本部(西京学院)、榆林考点(榆林学院)、延安考点(延安大学)、渭南考点(渭南师范学院西岳校区)、汉中考点(陕西理工学院)。分考点仅在第一次测试时设置。
招生对象 (一)已报名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入学申请者(以下简称“普高生”)。 (二)已报名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入学申请者(以下简称“三校生”)。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长任主任,纪委书记、分管招生副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主任,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大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监察部、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任委员。招生委员会
(二)报到注册 拟录取考生于2016年4月12日至18日根据公示的录取名单,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报到注册时考生需全额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00至6日17:00之间,根据我校招生网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考生于2017年3月7日8时至3月11日12时前和3月18日12时前分两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
第八章奖、助、贷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一)第一次测试: 面试:3月12日09:00-13:00、17:00-19:00,3月13日09:00-18:00(根据12日面试情况确定) 笔试:3月12日14:30-16:30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京学院国标代码:12715在陕招生代码:8040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属于高职(专科)办学层次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西京学院证书种类: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至5日,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填写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考生于2016年3月6日8时至3月12日12时前和3月26日12时前在分两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