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三、违纪处罚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学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九、学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关于公布我省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4]49号))文件,我校201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一)初试:1、笔试科目:①公共外语(含听力);②业务课(详见博士招生专业目录)。2、考试时间:初试时间在2015年3月初(以准考证上考试时间为准)。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考试地点为准。

三、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为医疗事业献身精神,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2015年11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标准。(四)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五)需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十四、招生咨询(一)欢迎考生及时浏览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http://yjsy..cn/),查看招生相关信息、学院专业介绍、招生咨询问题等。(二)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三)咨询电话:(0991)4365220

十五、如在2016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二)复试:实行差额复试,考生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采取笔试、口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报考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复试一般安排在2018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在初试后,登陆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学院)网页查看。

六、复试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一律在复试时进行,凡不符合本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试具体通知拟在2018年4月下旬公布,具体通知和审查材料在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学院)网页(http://yjsxy..cn/)查询、下载。

六、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一律在复试时进行,凡不符合本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一)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二)新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三)新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书(四)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五)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的证明信,其中须注明是否在2016年毕业,新疆医科大学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六)交1吋正面免冠照片1张(蓝色背

(二)复试:实行差额复试,考生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采取笔试、口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报考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复试一般安排在4月下旬,具体时间在初试后,登陆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