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1.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指语文(或汉语文和藏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文科综合”指政治、历史、地理的综合。“理科综合”指物理、化学、生物的综合。
2.语文、数学、外语、汉语文、藏语文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满分为300分,总分750分。
3.语文、数学、外语、汉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题由国家统一命题,藏语文由国家授权我区命题。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及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4.“3+文科综合”简称文科类,“3+理科综合”简称理科类。每个考生必须从文科类和理科类中选择一类填报,不得兼报两个科类。报考科类一经填报,一律不得更改。
5.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6.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试题由自治区招生部门命制,由各地(市)招生办组织测试。
7.凡使用“汉语文”试卷的考生必须考“藏语文”,其“汉语文”和“藏语文”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作为“语文”成绩。
8.除外语和藏语文外,其他各科均使用汉语文字答卷。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均为汉语文字试卷。
9.考试期间,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接受使用金属探测器进行的违禁物品安全检查和使用二代身份证鉴别仪进行的身份认证。
(二)命题及考试范围
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藏语文试题由国家授权我区命制,其它科目的试题由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命制。
高考命题依据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语文等9学科《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和《西藏自治区藏语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
考试范围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课程标准实验版)》、《西藏自治区藏语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和《西藏自治区藏语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的说明》中规定的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
(三)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外语口试于6月10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另行公布。
(四)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
1.报考艺术、体育类的考生,可在文、理科类中任选一类参加考试,并须参加专业加试。
2.艺术专业考试按《关于做好我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体育专业考试由自治区招生部门组织,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五)面试
特殊院校或专业招生需要面试的,须报自治区招生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工作由招生院校或招生院校委托的行业部门负责组织进行,面试工作须在招生录取开始前完成。
2016年西藏农牧学院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填报志愿统一安排在成绩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提前录取批(含本科、专科)、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志愿、第三批专科、高职志愿在6月26日-7月1日填报。
6在区内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地市所在地县及乡镇基层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正式教师农牧科技人员医务工作者或从以上岗位退休的正式职工子女加10分7门巴族珞巴族人夏尔巴人加10分答案来源于2016年西藏农牧学院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三考试时间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外语口试于6月10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另行公布答案来源于2016年西藏农牧学院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一考试科目1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指语文或汉语文和藏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文科综合指政治历史地理的综合理科综合指物理化学生物的综合2语文数学外语汉语文藏语文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满分为300分总分750分3语文数学外语汉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题由国家统一命题藏语文由国家授权我区命题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及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43文科综合简称文科类3理科综合简称理科类每个考生必须从文科类和理科类中选择一类填报不得兼报两个科类报考科类一经填报一律
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1组织团伙作弊的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6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厅将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1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2组织团伙作弊的3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7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二对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1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予以解聘1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2织团伙作弊的3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2考试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考试管理组织及评卷等工作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1应回避考试工作却隐瞒不报的2擅自变更考试时间地点
三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高校或高级中等学校的处理对在考试录取过程中违反本规定严重违背招生诚信破坏招生秩序的高校或高级中等学校由教育部或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章的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取消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应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答案来源于2016年西藏农牧学院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五面试特殊院校或专业招生需要面试的须报自治区招生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工作由招生院校或招生院校委托的行业部门负责组织进行面试工作须在招生录取开始前完成答案来源于2016年西藏农牧学院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二命题及考试范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藏语文试题由国家授权我区命制其它科目的试题由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命制高考命题依据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语文等9学科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和西藏自治区藏语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考试范围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课程标准实验版西藏自治区藏语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和西藏自治区藏语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的说明中规定的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答案来源于2016年西
三考试及面试一考试科目1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指语文或汉语文和藏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文科综合指政治历史地理的综合理科综合指物理化学生物的综合2语文数学外语汉语文藏语文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满分为300分总分750分3语文数学外语汉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题由国家统一命题藏语文由国家授权我区命题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及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43文科综合简称文科类3理科综合简称理科类每个考生必须从文科类和理科类中选择一类填报不得兼报两个科类报考科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