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国家奖、助学金:学校组织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第四章奖助学金1.国家奖、助学金:学校组织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2.学生奖学金: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星光奖学金等,获奖人数超过学生总数的45%,高奖金额每人每年2000元。3.“伯藜助学金”:学校每年在新生中设立“伯藜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困难生50人,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四年。4.

第十条学校设置奖学金和助学金,用以奖励优秀学生,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条学校设置奖学金和助学金,用以奖励优秀学生,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四章奖助学金1.学生奖学金: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获奖面占学生数的45%,高奖金额为每年10000元。2.国家奖、助学金:学校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年3000元)。3.李凤祥奖学金(每年10000元)、盐城市浙江商会奖学金(每年5000元,直至毕业)、盐城市福彩爱心助学金(每年2000元)。4.“

(2)国家奖、助学金:学校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3.“伯藜助学金”:学校每年在新生中设立“伯藜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困难生50人,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四年。

(4)“伯藜助学金”:学校在2014级新生中设立“伯藜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困难生60人,每人每年4000元,一助四年。

(4)“伯黎助学金”:学校在2015级新生中设立“伯黎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困难生50人,每人每年5000元,一助四年。

(3)“伯黎助学金”:学校每年在新生中设立“伯黎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困难生50人,每人每年5000元,一助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