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按照阳江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园林技术、水产养殖技术专业为每生每年5130元;语文教育、文秘、新闻采编与制作、会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商务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数学教育、英语教育、商务英语、体育教育、电子商务、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为每生每年5250元;环境工程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食品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应用、学前教育、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为每生每年6410元;广告设计与制作、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为每生每年7500元。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1200元。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音乐类每生每年:10500元美术类每生每年:10500元文化事业管理每生每年:6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不含水电费)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校学费待定,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住宿费:视不同的住宿环境在500-1500元之间。联合培养试点专业学生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和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期间住宿费按该校标准执行。注:住宿费如有调整,以省物价局调整后的标准为准。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

第二十八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批准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各学科专业收费核准的文件规定学费标准(学费含教材费等学杂费,实行一费制)执行。文科类专业:物业管理专业、会计专业、会计信息管理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商务英语专业、酒店管理专业收费标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生学费、住宿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除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年13000元,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表演艺术专业每生每年138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待定,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4200元/年。住宿费标准:800元/年(6人房);1000元/年(4人房);1200元/年(空调房)。

第二十八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按照阳江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语文教育、文秘、新闻采编与制作、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商务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为每生每年4500元;学前教育专业为每生每年5000元;英语教育、商务英语、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按照阳江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园林技术、水产养殖技术专业为每生每年5130元;语文教育、文秘、新闻采编与制作、会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商务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数学教育、英语教育、商务英语、体育教育、电子商务、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为每生每年5

第二十八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按照阳江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园林技术、水产养殖技术专业为每生每年5130元;语文教育、文秘、新闻采编与制作、会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商务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数学教育、英语教育、商务英语、体育教育、电子商务、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为每生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