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本科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校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及时公开选拔结果。
3.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根据《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有关规定,我校对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提出如下要求:选测科目:普通类专业统一确定为BC;必测科目:普通类专业统一确定为4C1合格,艺术类专业D级不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校址:江阳路南校区(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江阳路北校区(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邮编:225009

奖、助、贷学金(一)奖助学金: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和国家助学奖等,年发放金额近600万元;(二)勤工助学基金:年发放金额约50万元。(三)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出资,学生就读的中学确定贷款申请资格,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手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机构代理放款的信用助学贷款。

预留计划使用办法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的相关要求执行。

奖励、资助措施:奖助学金:设奖项十余项,年发放金额近600万元。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①勤工助学;②困难补助;③生源地助学贷款;④奖助学金。

收费项目及标准:我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1.学费:医学、艺术类本科各专业16500元/学年,人文社科类本科各专业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本科各专业15000元/学年(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江苏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专刊)。2.住宿费:1200-1500元/学年,按物价部门实际核定的住宿标准执行。

监督和保证1、学院成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制定我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3、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

监督和保证1.学校成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本科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2.学校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及时公开选拔结果。3.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负责监督招

监督和保证1、学院成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制定我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3、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

监督和保证1.学校成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本科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2.学校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及时公开选拔结果。3.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负责监督招